見李牧之目光如炬,沉聲追問,小玉與錢婆子雖早已將編排好的“供詞”爛熟于心,此刻仍不免心弦緊繃,生出幾分難以自抑的慌亂。
楊嬤嬤為二人構(gòu)陷的“作案動機(jī)”倒也“周全”,皆是現(xiàn)成可用的由頭:小玉有個嗜賭成性的爹;錢婆子的女兒新近定了親,正需銀錢置辦嫁妝;至于那已斃命的小蓮,則被安上了一個“私通外男”的相好——此人,楊嬤嬤早已差心腹小廝前去“尋訪”,務(wù)必“坐實(shí)”。
依照這套說辭,故事便如此“發(fā)生”:
約莫一年前,小玉之父在賭坊欠下巨債,無力償還,竟欲將小玉的娘親與妹妹賣入娼門抵債!
小玉不忍至親遭此大難,一時糊涂,便生出歹念,竊取了陸婉婉一支玉鐲變賣還債。
然其父惡習(xí)難改,賭債如雪球般越滾越大。為護(hù)娘親與幼妹周全,小玉只得硬著頭皮,一次次將手伸向陸婉婉的妝奩,偷些不甚起眼的小件首飾。
小蓮則是在三月前的一個夜晚,與情郎私會歸來時,偶然撞見小玉鬼祟地從陸婉婉房中溜出。
在其威逼套問下,小玉偷盜之事敗露。這小蓮非但未思告發(fā),反如嗅到腥味的野貓,借此要挾,竟與小玉沆瀣一氣,合伙竊取主母財物!
且小蓮之行徑更為不堪:小玉偷盜乃為家人所迫,所竊多為價值十?dāng)?shù)兩銀子的尋常飾物;而小蓮卻是為貼補(bǔ)情郎、貪圖享樂,專挑那些價值百兩以上的貴重金玉下手!
正因此次所竊之物價值過于巨大,爭執(zhí)暴露之時,小蓮情急之下,方才失手釀成弒主慘禍!
至于錢婆子,她早于小玉初次行竊時便已察覺端倪。
起初見小玉情狀可憐,所竊又非珍品,一時心軟,便佯裝不知。
后小蓮加入之事,她起初并未察覺,直至一次偶然撞見二人因偷盜之事而起爭執(zhí),方知小蓮亦卷入其中。
錢婆子本欲向陸婉婉揭發(fā)此事,卻反被小蓮以利相誘,最終選擇了沉默。
直至其女定下一門親事,為給女兒掙一份稍顯體面的嫁妝,錢婆子貪念漸起,竟轉(zhuǎn)而要挾小玉、小蓮,需再分她一份“好處”,否則便要將一切和盤托出。
今日,三人正為此事于房中爭執(zhí)不休,恰被路過的陸婉婉聽個正著!
對質(zhì)之間,推搡驟起,小蓮驚慌失措,失手猛推——陸婉婉踉蹌跌出,頭撞青石缸……香消玉殞!
此般“供詞”,層層遞進(jìn),因果勾連,將罪責(zé)悉數(shù)推于這三個“背主忘恩”的奴才身上,看似“合情合理”。
小玉與錢婆子于心底將那精心編織的“供詞”反復(fù)咀嚼數(shù)遍,直至爛熟。
兩人交換了一個絕望而認(rèn)命的眼色,終是俯首叩地,依著楊嬤嬤所授的那套“真相”,顫聲將這場彌天大謊,從頭至尾,細(xì)細(xì)“稟報”出來。
只聽小玉率先開口,聲音帶著刻意營造的哭腔與悔恨:
“老爺明鑒……一切……一切都是罪奴的錯!是罪奴鬼迷心竅……求老爺重罰!”
她稍頓片刻,仿佛不堪回首,繼而按照那“草稿”,從一年前其父濫賭欠債、欲賣親娘幼妹開始“招供”……
錢婆子則適時在一旁低聲補(bǔ)充、附和,將那小蓮如何威逼利誘、自己如何一時貪念、三人最終如何爭執(zhí)失手的“經(jīng)過”,說得有鼻子有眼,細(xì)節(jié)詳盡,仿佛確有其事。
這番“供述”,真?zhèn)坞s糅——那賭徒父親、待嫁女兒、且李牧之久未見愛妾佩戴等諸多細(xì)節(jié),皆與事實(shí)吻合。
正是這些嵌在謊言中的真實(shí)碎片,賦予了整個故事一種扭曲的可信度。
饒是李牧之城府深沉,心思縝密,耳聞此般層層遞進(jìn)、細(xì)節(jié)飽滿且部分“印證”了其已知事實(shí)(如首飾不見)的供詞,那緊繃的心防,亦不由得信了三四分。
疑云雖未徹底消散,然一時之間,竟也難以立刻尋出這“故事”中的致命破綻。
那巨大的悲痛與眼前看似“合理”的解釋交織,令他心亂如麻。
李牧之尚在沉吟,試圖從那看似嚴(yán)絲合縫、卻又處處透著古怪的供詞中理出些許頭緒,院外忽有心腹小廝疾步入內(nèi),躬身急稟:
“啟稟世子爺,小蓮那相好的男子……已然尋到!此刻正押在院外候?qū)?!?p> 此人自然便是楊嬤嬤精心安排的“棋子”。
名喚許米,乃是城中一個終日游蕩、不務(wù)正業(yè)的浪蕩子。
生就一副俊俏皮囊,更兼巧舌如簧,最擅哄騙那些涉世未深的姑娘,誆騙錢財以供揮霍。
前些時日,這許米的確曾糾纏過小蓮一段日子。
小蓮雖為婢女,然容貌清秀,又得陸婉婉信重,日子較之尋常百姓家的女兒反倒寬裕幾分。
許米當(dāng)時確是動過幾分心思,欲娶其為妻,好歹算個穩(wěn)定飯票。
奈何小蓮對其厭煩至極,嚴(yán)詞拒絕數(shù)次后,許米便也失了興致,轉(zhuǎn)而去攀附另一富戶家的庶女了。
若非情勢緊急,人手難尋,楊嬤嬤實(shí)不愿找來這等油滑無賴之徒。
許米此人心性狡黠,雖亦有親族牽絆,然自私自利,絕非小玉、錢婆子那般易于掌控。
然一時之間,竟尋不到更合適的人選。
楊嬤嬤無奈,只得許以重利:事成之后,立得白銀二百兩;若不幸遭李牧之用刑拷問,無論傷勢輕重,再加五百兩“湯藥費(fèi)”!
重賞之下,必有勇夫。
許米掂量著那白花花的銀子,當(dāng)即拍著胸脯應(yīng)下了這樁“買賣”。
楊嬤嬤選中他,亦有其不得已的考量:
其一,此等人,銀錢足以驅(qū)策;
其二,亦是至關(guān)緊要的一點(diǎn)——李牧之曾偶遇過許米與小蓮?fù)袛?shù)次!
雖那幾次皆因許米死纏爛打,小蓮避之不及,內(nèi)心厭惡至極。
然李牧之并不知內(nèi)里情由,只遠(yuǎn)遠(yuǎn)見過幾面,留有模糊印象。
此刻若有許米一口咬定二人確有私情,李牧之悲痛疑怒交加之下,一時之間,恐也難以立刻辨明真?zhèn)巍?p> 這枚棋子,雖不甚穩(wěn)妥,卻已是當(dāng)下所能布下的、最能取信于李牧之的一步棋。